王秦丰

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二局局长王秦丰[1],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浙江安吉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76.07——1978.10 浙江省安吉县下汤公社知青。
1978.10——1982.07 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6.07 劳动人事部编制局干部。
1986.07——1988.07 劳动人事部编制局副处长。
1988.07——1994.04 人事部地方机构编制司处长,
1994.04——1997.07 中央编办综合司副司长。
1997.07——2001.10 中央编办综合司司长(其间:2000.03—2001.01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1.10——2002.11 中央编办综合司司长(2002.03免),挂职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
2002.11——2003.07 中央编办正司级干部(其间:1999.09—2003.07 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07——2004.01 中央编办行政体制与机构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2004.01——2004.03 中央编办四司司长.
2004.03——2004.07 青海省省长助理(挂职)。
2004.07——2007.08 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08——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二局局长[2]。
中共十七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