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核桃
汾阳核桃简介核桃原产欧洲东南部及亚洲西南部。我国的核桃渊源于西汉初期,是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因其出于羌胡,故又名羌桃,或相桃。晋朝人张华编撰的《博物志》上指出:“汉张骞植之秦中,渐及东土。”以张骞从西城返回的公元前一二二年向后再推百余年计算,核桃传到汾州,也将近两千年了。
汾阳核桃产于古汾州,古称“汾州核桃”。汾州包括现今汾阳、孝义、交口县一带。这里紧傍吕梁山麓,有大片黄土丘陵适于种植核桃。古汾州的州治所在地汾阳市,出产尤盛。抗战前的一九三六年,汾阳区生产核桃二百三十万斤;一九三八年生产一百七十万斤,一九五O年生产二百五十万斤。
汾阳市不仅是重要产地,位于山西省中部风景秀丽的吕梁山区,是我国最大的核桃集散地之一,而且是贸易往来的集散中心。全市有核桃经济林40万亩,425万株,核桃产量达到1100万斤,是我国核桃种植大市,产量大市,加工大市。
汾阳核桃品种繁多,有大龙眼、小龙眼、大花、早熟、纸皮露仁、穗状、串儿、长腰、抗风、光皮棉、横兰兰等。这些核桃具有果实外形悦目、个头大、皮薄、出仁率高、仁色浅、香脆可口等优点。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受理汾州核桃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8年第48号(摘录)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汾州核桃等20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1
初审机构: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产品名称:汾州核桃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冀村镇、贾家庄镇、肖家庄镇、演武镇、峪道河镇、三泉镇、石庄镇、杨家庄镇、阳城乡、西河乡、栗家庄乡、文峰街道办事处、太和桥街道办事处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孝义市兑镇镇、阳泉曲镇、下堡镇、西辛庄镇、高阳镇、东许乡、柱濮镇、下栅乡、驿马乡、南阳乡、杜村乡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吕政函〔2007〕126号
标准或技术规范:山西省汾阳市地方标准:DB141182/T001-2007 《汾州核桃栽培与管理技术规程》
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了专家评审
经过近一年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2008年7月19日,我市“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了专家组评审,标志我市多年大力发展“汾州核桃”这一优势产业、全力保护“汾州核桃”品牌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2008年7月19日,由国家质监总局组织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汾州核桃”专家评审会在我市胜利召开。会议由国家质监总局科技司地理标志处裴晓颖处长主持,省、吕梁市质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吕梁市政府副秘书长范引禄、我市市委书记徐德、市长阎国平、副市长任海铭、谭曰文、市政府秘书长文峰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市市长阎国平致欢迎辞后,副市长谭曰文代表“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小组作了“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保护陈述报告,会上还展示了“汾州核桃”地理标志保护视频资料和部分样品,并回答了专家询问。与会专家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汾州核桃”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后,专家组认为“汾州核桃”产品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知名度高,产品值得保护。保护对象为未经加工的核桃坚果及核仁。对汾州核桃出口惯用的外文名称一并给予地理标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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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汾州核桃食品有限公司,位于307国道旁汾阳市栗家庄食品工业园区(栗家庄食品工业区),北通太汾高速(夏汾高速),东有大运高速,交通便利。我公司加工核桃及核桃壳系列产品有20多年的历史,其中核桃壳年产量4000余吨,产品有各种规格的核桃壳颗粒及核桃壳粉,公司运用独特的粉碎及抛光整形技术,在原有的机械粉碎基础上加上自行研究的技术原料,发挥自身加工技术优势,本着诚信为本的原则,尽全力满足客户的需要,质量和信誉均赢得国内外客户的一致好评。那时,每到深秋核桃收获季节,天津等地的客商便纷至沓来,把采购的汾州核桃加工成桃仁,运往外埠或口岸,远销香港、南洋、美国、加拿大、澳洲、日本、朝鲜、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