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阳
李柱阳,男,汉族,湖北麻城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63年8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2年12月在原关厢区办公室工作;
1983年1月至1983年6月任关厢区平靖乡团委书记;
1983年7月至1988年4月任团市委宣传部长、办室主任;
1988年5月至1991年9月任市委办公室政研科副科长;
1991年9月至1993年12月任市委办公室政研科科长;
1993年12月至1996年元月任王福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6年2月至1999年11月任王福店乡(镇)党委书记;
1999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乘马岗镇党委书记;
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任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2002年5月至2004年1月任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市总工会主席;
2004年2月至2006年12月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7年1月至今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