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霞
革命烈士(1920-1945年),乳名凤秀,女,广东新会小冈衙前达堂里人。
【个人简历】
梁玉霞曾在江门镇国民中学读书。
1937 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她在中共新会组织的地下工作人员教育下,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加入党领导的新会流动剧团,随团到农村巡回演出,宣传抗日救国,次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共江门妇女支部成员之一。
1938年夏,妇女支部全体党员奉命参加国民党新会县党部组织的“新会抗敌后援会”,并组织新会妇女抗敌后援会(简称“妇抗”),梁成为“妇抗”核心成员之一。7月, 县府社会军事训练总队和县民众动员委员会举办社会军事训练班(简称“社训队”), 她与郑惠明、周敏玲等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军事训练。结业后, 被分配到江门镇公所任妇女武装队副队长,协助组建一支有30 多名妇女参加的武装队,并指导军事训练。
1939年4月,江会沦陷后,政府机关西撤农村,梁被派到广东省第一区保安司令部政工队做政治工作。 后撤回抗日游击根据地,先后在三江、田边、 河村、 司前等地学校任教, 掩护革命活动。
1943年与黎元达结婚。
1944年12月,任第十区(司前)人民抗日行政委员会妇女干部,参与游击根据地民主建政工作。
1945年元旦,国民党顽军包围袭击松山村“新鹤大队”和司前行政委员会,次日又到田金围捕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 梁玉霞被捕后解往开平赤坎广阳指挥部监狱,受尽严刑拷打,坚强不屈, 终于被杀害。年仅25岁。
中南政法学院教授女,1961年4月出生,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盟盟员,法学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中南政法学院任教。1991年被聘为讲师,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1997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同年在职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被聘为诉讼法学硕士生导师。1998年被确定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999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诉讼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调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兼任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和军事法。独撰、合著、主编、参编书籍十余种,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及其他刊物与文集中发表论文40余篇。
主要研究成果有:
《论刑事证据开示的基础》(《法律科学》2001年5月)、《对刑事救济审程序主体的重新审视》(《诉讼法论丛》2001年11月)、《控辩对抗与辩诉交易》(《刑事法评论》2000年10月)《论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年12月)、《民事权利基础主义初论》(《法商研究》2000年8月)、《中国军事司法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等。其2002年到法学所做博士后,其研究项目分两部分,计划A,《诉讼主张的法理分析》;计划B,《司法职业准入制度研究》。
法学专著
刑事诉讼主张及其证明理论(暨南大学法学文库)/梁玉霞著,2007-5-1版
论刑事诉讼方式的正当性/梁玉霞,2002-9-17版
引文索引
战时军事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探讨 /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