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果仁被害案
1982年6月19日,美籍华人工程师陈果仁在底特律一酒吧内被汽车工人伊班斯及其义子用棍棒打死。当时这一命案在底特律法庭审理时,被告父子被判观察行为3年,各罚款3780美元,当庭释放。这一判决激起美籍华人的极大愤慨,其他少数民族亦纷纷抗议这一种族歧视行为。美联邦司法部成立21人的大陪审团对此案进行听证审理。经过调查,大陪审团向底特律联邦法院提出公诉。1984年6月28日,大陪审团裁决伊班斯罪名成立,判处25年徒刑,其义子尼兹无罪释放。伊班斯不服,提出上诉。1987年5月1日大陪审团推翻1984年6月28日的判决,认定凶手没有任何种族动机,改判无罪释放。1987年7月30日,在底特律法院陪审团参与下对该案作出最后判决,凶手无罪,仅向死者遗属赔款150万美元。华人对此判决愤愤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