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4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案
汉朝的漆案

案: [àn][ㄢˋ]

郑码:WDZF,U:6848,GBK:B0B8

笔画数:10,部首:木,笔顺编号:4455311234

参考词汇:

case desk file law case record table

〈名〉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同本义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无靠背的坐具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长方形的桌子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⒈长方形的桌子:书~。拍~叫绝。

⒉记事的或储存备查的文件:有~可查。档~。

⒊提出计划、办法,提供讨论研究的文件等:提~。议~。草~。方~。

⒋事件:惨~。

⒌涉及法律的事件:法~。办~。破~。冤~。

⒍搁物品的板架:~板。肉~。

⒎〈古〉用于端饭的木盘。

⒏同"按⒋"。

一、古食器。盘盂之类的器物。《周礼·考工记·玉人》:“案十有二寸。”《急就篇》:“椭杆盘案杯閜碗。”注:“无足曰盘,有足曰案,所以陈举食也。”战国、两汉案多木制、髹漆,上饰彩纹。

二、狭长的承具。如书案、平头案等。古时按不同的材料,又有陶案、木案、漆案、铜案等。

案(食案)

案
漆案上放的餐具

分食制的用餐方式,是我国古代饮食的传统习俗。用餐时,不像现在数人一桌菜肴合碗共食,而是每人一份。每份菜肴放在案内,端到各人席前。案内所放盛菜的餐具,先秦时多用豆(如今日之碗),到了汉时,已不用豆,多用盘。

古时分食,按照身份、地位、官职以及年龄不同,供食有丰有简,这是一种已成制度的食礼,普遍遵守。尤其在宴饮时,不能有差错。供食最多的有八豆(也即八品、八肴)。如今日所称八大碗,最少的三豆。古人尊老,每逢乡饮酒时,六十岁老人三豆,每增十岁,则多加一豆。九十岁老人可享六豆,表示对高龄的尊敬。

正式宴席上,或在家平时用餐,上菜时,把盛菜的碗(豆或盘),盛酒浆的杯(有时放两个杯,一个盛酒,另一个盛浆。浆漱口用),盛酒的卮(如同今日酒壶),以及筷、匕等,都放在一个食案里,端到食者面前。《夜读拾得录(一○五)·梁鸿与孟光的婚姻》一文中,提到梁鸿和孟光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句成语,正是说明他们的互敬互爱。梁鸿用餐时,孟光托着放有菜肴的食案,恭恭敬敬举到梁鸿跟前。上世纪70年代初,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了一件云纹漆案,斫木胎,长78厘米,有案足,通高5厘米,四周有边框。出土时,案内置五个盛有残骸的漆盘,二个漆卮,一个小耳杯。耳杯上放了一双竹筷。这件食案,制作精美,色彩鲜艳,应是当时贵族高官家备用的高档餐具。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热搜词条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