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双声叠韵·诗眼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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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时几人在一起相约作诗,事先规定用某一些字为韵,每人分得一字,便根据这一字所属韵目中包括的字为韵作诗,并且要用分得的字作为这首诗中的一个韵脚。如唐代岑参的七绝诗《虢州后亭送李判官使赴晋绛得秋字》,其中的“秋”字就是分得的韵字,而岑参在此诗中的末句也用“秋”字为韵。

关于“双声”,前人认为一个字的“反切”之上一字与所切之字,必为双声。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汉语拼音的声母,与此声母拼音所得的字,就是双声。也就是同声母的字,可以构成双声。

关于“叠韵”,按照前人的说法,“反切”之下一字与所切之字,必为叠韵。用现代语言解释,汉语拼音的韵母与用此韵母拼音所得的字,就是叠韵。也就是同韵母的字可以构成叠韵。例如杜甫的七言律诗《赠田九判官司梁丘》中的“宛马总肥春苜蓿,将军只数汉嫖姚”。其中“嫖姚”二字,它们便构成了叠韵。

诗句中往往一个字用得精炼,就会使全句增加艺术感染力。过去的诗论家把诗句中这一个用得精辟的字称做“诗眼”,又叫“句中眼”。据宋代诗论家魏庆之在他所著的《诗人玉屑》一书中举的例,认为孟浩然诗“微云淡河汉”,工在一“淡”字;李白诗“吴姬压酒唤客尝”,工在一“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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