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杰
陈家杰1937年7月生,湖南澧县入,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63年9月~1966年4月在湖北大冶冶炼厂任干事;1966年4月~1973年7月在大冶冶炼厂任办公室秘书、副科长;1976年5月~1983年3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培训处处长;1983年3月~10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党委副书记;1983年10月~1987年6月任黄石市委常委、秘书长;1987年6月~1991年12月任黄石市委副书记31991年12月~1992年3月任黄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1992年3月~1993年3月任黄石市委副书记、市长;1993年3月~1994年4月任黄石市委书记、市长;1994年4月~1996年8月任黄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6年8月任黄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7年12月当选为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犯罪落马陈家杰,曾先后担任湖北省黄石市委副书记兼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担任黄石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因先后收受他人的大量人民币、港币、美金和各种物品,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港币5万余元,被黄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接受劳动改造。[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