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玉贞
龚玉贞(1921—1942),女,安吉梅溪镇甲子村人。本姓白,3岁时为乌山村龚姓收作养女,遂易姓龚。
民国28年(1939),由中共安吉县委委员、妇女部长许斐然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任中共梅溪区委妇女委员,并由党组织安排,参加县政工队,以此公开身份组织妇女工艺社。其间,发动妇女做草鞋,支援抗日前线;开办妇女夜校,宣传中共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发动群众抗税、罢市,进行反汪抗日活动。
1930年“皖南事变”发生后,国民党顽固派对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实行逮捕和屠杀。她因叛徒告密而遭捕。不久,被营救出狱,随同中共安吉县委联络员叶发根,转到安徽省宁国县狮桥镇,以小学教员身份作掩护,继续进行党的革命工作。未几,因引起国民党顽固派注意而秘密返回安吉。是年10月,被叛徒出卖,再次遭捕。在狱中,继续坚持斗争,发展共产党员,据理痛斥国民党顽固派,并积极准备越狱。越狱计划泄露后,身受酷刑而不屈。
1931年2月28日,被害于天目山北羊角岭脚的东关附近。1950年,亲属将其遗骸移葬于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