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达
陈明达 原名亓宗禹。1915年4月出生于莱芜西沟村。1925~1937年,先后在莱芜县颜庄高小、县立师范讲习所、长山中学、济南市立一中读书。1938年3月参加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后任中共莱芜县委宣传部部长,新泰县委书记,山东分局党校、山东分局七区党校总支书记,鲁中区党委一地委组织部副部长、民运部部长,淄川县委书记、淄博地委委员。建国后任淄博地委委员、工委书记兼工会主席。1954年任山东省委工业部、地方工业工作部副部长。1958年8月,任山东省轻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1961年8月,任济南市委书记处书记。1965年5月,任第八机械工业部华东内燃机拖拉机公司经理。1968年5月,任济南市“五七”干校校长。1971年4月,任济南市委委员。6月,任历城县委副书记。1972年5月,任济南市委常委。1973年12月,任济南市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兼任历城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80年4月,任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83年7月,任山东省顾委委员。1990年4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