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祖珍

韦祖珍,壮族。1912年8月生,广西东兰人。193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8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9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解放军政治学院速成系毕业,空军少将军衔。 1929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红七军战士、班长、排长。1932年起任红七军连政治指导员、红七军保卫局侦察科科员。1934年9月起任红一军团营、团特派员。参加了长征。1936年2月起任红一军团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1937年起任科长。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10月起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晋西南支队保卫科科长。1939年秋冬入延安马列学院、中共中央社会部训练班学习。1940年11月起任总政治部保卫部副科长。1942年2月至1945年5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6月起任八路军南下支队警备一旅二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1月起任冀察热辽纵队第二十七旅政治委员。1946年5月任晋察冀军区第十八军分区副政治委员。1946年6月起任冀察热辽纵队独立二十七旅政治委员。1947年5月至8月任热河军区独立第十八旅政治委员,8月起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八纵队二十四师(后改一三五师)政治委员。1949年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五军一三五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3月至11月任陆军第五十三军副政治委员、军党委书记。1951年11月至1952年7月任第二十一兵团政治部主任。1952年7月至12月任空军第四军副政治委员。1952年12月至1957年10月任空军军政治委员。1957年10月至1959年6月为解放军政治学院速成系第八班学员。1959年6月至1964年8月任空军军政治委员。1964年8月至1968年11月任空军工程学院政治委员。1968年11月至1971年2月任福州军区空军政治委员。1971年2月至1973年2月任广州军区政治委员兼广西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2月离职接受审查。1981年10月起按副大军区职待遇。1955年9月被授予空军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82年10月11日在南宁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