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常姓
伯常[伯常,读音作bó cháng(ㄅㄛˊ ㄔㄤˊ)]
一.姓氏渊源:
单一渊源:源于姜姓,出自春秋时期齐国伯常蹇,属于以先祖名号为氏。
据史籍《晏子春秋》记载:“伯常,出春秋时齐伯常蹇。”
在典籍《庄子》中,记载了孔子当年向伯常蹇求教之事:“仲尼问于太史大弢、伯常蹇:‘豨韦曰:夫卫灵公饮酒湛乐,不听国家之政,田猎毕弋,不应诸侯之际。其所以为灵公者何耶?’”
伯常蹇回答:“夫灵公有妻三人,同监而浴,史鰌奉御而进所搏币而扶翼,其慢若彼之甚也。见贤人若此其肃也,是其所以为灵公也。”
其实,“伯常”在春秋时期为一种大夫官职称谓,即常伯、常任,为侍从在君主左右的亲信,是一种近臣。在史籍《尚书·立政》中注释为:“王左右常伯、常任,常所长事,谓三公也。”伯常,即常随君王左右的近臣之首,没有具体的官职称谓。“伯常蹇”,即一个名叫“蹇”的齐国君主近臣首脑,按孔子求问的历史时间推算,当为周景王时期,其时齐国为齐景公姜杵臼(公元前?~前490年)执政,传说齐景公的“二桃弑三士”之举的主意,就是伯常蹇所出。
伯常蹇,是孔子一生推崇的著名齐国大贤学者,也是被庄子所称的“得道之士”之一。
庄子对“得道”的标准是:“唯有以道为人生追求之至高目标者,始能获致人生自由的最高境界。”庄子所指之“道”,是一“浑沌整全,以天为宗,而非为天下裂之支离的道学。”庄子认为,“若以某一道术为人生之目标,必失道的整全,而得其一偏,得其一偏者,偏执于此并受制于此,从而将离道而与道无缘,其自由亦非真自由,仅是一有限的自由。”所以,庄子将孔子、列子等归为“离道之士”,而将惠子论为“叛道之士”,只将自己列为“尚在道途之中”。
伯常蹇的后裔子孙,多以其先祖的名号为姓氏,称伯常氏,后多省文简化为单姓常氏。
二.郡望:
代郡:亦称代国。战国时期赵武灵王始置代郡。秦朝时期先为代郡,后为代县。汉朝初期为代国,后改回为代郡,治所在桑乾县(今山西宁武),东汉时期移郡治至高柳(今山西阳高)。晋朝时期移郡治到代县(今山西代县),晋永嘉后期废黜,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蔚县西南一带。北魏时期亦置代郡,但治所在平城(今山西大同)。
京兆:京兆原本为京兆尹,“尹”为太守。西汉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置京兆尹,为三辅之一,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三国时期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庚子(公元220年)改京兆尹为京兆郡,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至华县一带。曹魏黄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封皇子礼为秦公,以京兆郡为秦国,曹魏黄初三年壬寅(公元222年)又改名为京兆国。曹魏明帝青龙三年乙卯(公元235年)封皇子洵为秦王,改京兆国为秦国。曹魏齐王(曹芳)正始五年甲子(公元244年)改为京兆郡(今陕西西安),下属五县,除周至、户县外,均在辖区内。西晋时期仍置京兆郡于长安,辖区较三国曹魏时期缩小。十六国时期的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诸国相继建都长安(后秦称常安),均在此设置京兆郡(或京兆尹)。隋、唐两朝均立都于长安,京兆郡另建新城。隋朝时期称大兴城。唐高宗永徽四年癸丑(公元653年)改名长安城,在长安城周围的京畿地区,以雍州为京兆府,置京兆尹。以上称京兆者,均指京师及其附近地区。隋、唐两朝均设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为郡级建制以统长安、大兴(唐朝时期改为万年)等二十余县。唐朝以后,长安城不复为都,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地方性都会。金、元两朝在陕西置京兆府(路),此“京兆”与建都之地无关,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华阴以西一带地区。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府尹为京兆尹,符合金朝以前“京兆”之意。民国政府成立时废黜京兆之称,原址统称为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