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华
叶少华(1894一1986),别名叶青,东莞道滘水庆坊人。早年留学日本,受到孙中山革命思想的影响,加入中国同盟会。回国后在武昌担任同盟会的联络工作,参与孙中山领导的讨袁运动。曾任国民政府东路讨贼军梧少行营军法官、军需处中校处长、广西南宁军官学校政治教官。1924年任东莞明伦堂董事长。
1927年冬,任广东筹饷总处处长、维持纸币专员,后改任广东中央银行副行长兼整顿金融专员,管辖造币厂和一切私人银行,1929年4月,辞去副行长职务。1937年至1941年再任东莞明伦堂董事长。
抗日战争期间,叶少华曾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桂林办公厅参议、湖南省和广东省政府顾问、广东省银行董事。抗战胜利后,他不满国民党发动内战,1947年去香港参与李济深、何香凝、蔡廷楷等人领导的爱国民主活动。1948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建国后,叶少华历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广州市红十字会总干事、市救济会理事、市公益事业联合会副主任、广州市聋哑盲人福利会委员、广州留东同学会顾问等职;并被选为广州市政协第一届至第六届委员、常务委员,广州市第二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8年,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又曾任民革广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民革广东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第六届委员会顾问。1986年3月28日在广州病逝。
叶少华,一代永春大师叶问之子,祖籍为罗村联星潭头村人,其祖父因避“红头军”之乱,才搬往佛山桑园居住。叶少华继承父亲的武学传统,与师弟著名武学大师李小龙等一起将咏春拳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