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具。墩面径39厘米,腹径50厘米、高48厘米。开光作圆角方形,沿边起阳线。开光与上下两圈鼓钉之间,各起弦纹一道。鼓钉隐起,无刀凿痕迹,是用“铲地”的方法铲出而又细加研磨,圆顺、光挺。四足里面削圆,两端格肩做法,用插肩榫与上下的构件拍合,紧密圆浑,制作精工优良。尤其在造型上显得囫囵、圆熟,富有整体感。选料也极讲究,是明代紫檀木家具中的一件代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