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教育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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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招生办公室

1.贯彻执行省、苏州市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研究制定我市高等学校招生、中等学校招生和自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制定全市招生和自考事业的发展目标;编制全市招生和自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部署、指导全市各学校开展招生工作;部署、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乡镇自考服务站开展自学考试工作。

4.负责全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体检、信息采集、填报志愿、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的报名、体检、信息采集、填报志愿、考试、评卷、成绩处理、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汇总、审核、公布各类中等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等管理工作。

8.负责对中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审批工作和执行招生政策情况的审核、监督工作。

9.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审核、报批工作。

10.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和自学考试宣传工作。

11.负责全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的审核、报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招生、自学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科学研究室

1.制订本市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本市每学期教育科研工作计划。

2.为本市教育局行政决策提供科学研究、论证、参谋和建议等服务,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提供指导、检查和考核等服务,为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3.在教育宏观研究、中观研究和微观研究三个层面上促进吴江区域教育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

4.通过在国内各级各类教育报刊上发布本市教育科研成果、吴江教育经验、学校办学经验和教师专业论文等内容进行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吴江教育的知名度。

教育局教研室

1.根据教学需要,研究和贯彻教学思想、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估等,并制订相应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管理法规,研究构建地方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坚持统一要求下教材多样化的方针,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组织编写地方、校本教材,组织教材试验工作。

3.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于教学的教研活动,提供有关的教育教学资料,统筹领导各科中心组、教研组等工作。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提供服务,推动教学改革。

4.组织研究教学评价,制订综合性多元评价标准和方法。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学全过程的质量分析、研究和反馈,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本地区学校的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

5.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抓好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内部管理工作。发现、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骨干教师队伍。

勤工俭学装备管理办公室

1.依据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其对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要求,制定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2.负责对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指导,使之成为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创新精神,为“三农”服务,以及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载体。

3.负责对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

4.教育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构建服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保障体系,维护学校师生的正当权益。

5.负责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及其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学校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6.负责勤工俭学的研究和政策宣传,总结、交流、推广勤工俭学典型经验。

7.负责指导、协调勤工俭学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负责勤工俭学统计分析及提供决策依据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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