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教育局
行政机构职责:
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2、负责局重要会务及重要事项督办、机关内外联络协调工作。
3、负责教育宣传、通讯报道、信息网络、教育年鉴、文秘、文件收发、综合档案、保密和印鉴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事务、机关干部福利、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等工作。
5、指导学校文书档案工作。
教育一科
1、行使对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为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令、发挥参谋作用。
2、制订本市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及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发挥参谋作用和协调职能;规划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搞好网点布局调整工作;制订和实施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
3、指导和协调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段的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负责贯彻实施教育计划和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材管理及征订工作。
4、负责并协调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工作;管理和协调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小学复试教育和特殊学科教育;协调家庭教育、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兼管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5、负责各类示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评选的指导、评估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图书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工作。
6、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教育二科
1、行使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和成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为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指令,发挥参谋作用。
2、制订全市高中段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的发展规划,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做好初升高招生工作,实施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普通高中会考、各类职高的会考和专业等级考试工作,做好各类职高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
4、负责全市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办学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实施燎原计划和农科教结合工作,组织成人教育干部进修培训,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5、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年检等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
1、搞好组织人事工作调查研究,制订和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教师聘任制等有关规定,并检查落实。
2、负责学校干部、教职工的管理、调配、考核、奖惩和职称评定、劳动工资、进修培训,会同有关科室做好教师资格、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认定和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推荐工作,负责对干部的培养、考察,制定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调配录用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培训和发展工作,办好教育局业余党校,指导学校搞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普法教育,负责教职工的先进评比工作,负责做好统战工作和民主党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没,做好党纪政纪各项规定的落实工作,接待群众信访并及时处理,承办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负责处理党内行政的违纪案件。
5、做好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和教职工管理工作,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负责全市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基财科
1、搞好教育事业经费年度预算与决算。指导学校财务工作,做好教育经费筹措(含集捐资)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检查学校各项收费规定的执行情况。合理使用好教育经费,办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许可证,并搞好年检工作。
2、搞好校舍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学校基建管理人员培训,做好基建项目的决算、审核补助及基建档案(报表)的管理工作。
3、对学校总务工作及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辅导,会同有关科室搞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做好固定资产注册、入帐、使用、保管等工作。
4、负责全市学校校舍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5、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校企科
1、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和校办企业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校办企业检查、指导、协调和安全管理,组织校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审核、监督执行承包合同等工作。
3、负责全市学校学生校服、校簿等大宗物品的统一采购和公开招标投标工作。
督导科
1、贯彻执行有关督导规定、制定和修改督导、评估的有关规定和实施意见、方案,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市中小学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对乡镇、街道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实施市“教育强镇(乡)”和省级重点中学评估规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办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做好各类学校收费的检查工作。
4、 负责校长在职和离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