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明
李长明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福建。教习出身的李长明於1768年(乾隆33年)奉旨接替龚宣,於台湾地区担任台湾水师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的这阶段,全台湾的海防军事层级最高武将,其统帅三标水营,数千名水师兵勇。
前任:
龚宣 台湾水师协副将
1768年上任 继任:
龚宣
1959年10月生,浙江平阳县人。字君琐。大专学历。自幼受家训影响,对佛学、古典文学别饶兴趣。江苏无锡书法艺专毕业,吉林大学中文系结业。曾任教师、研究员等职。1982年开始文学创作、诗词创作、书法习作,曾在全国各地报刊、诗社发表诗词、书法创作百余篇;诗作获“百花杯”全国精短文学艺术作品大奖赛优秀奖、“世纪杯”文学作品大奖赛优秀奖、“李杜杯”诗词大赛佳作奖等。诗作被选入《中国当代诗词选》、《渤海诗报精选集》等20多种选本。曾受聘为四川省侨光东方文化科技院研究员、东方书画函授学院教授。曾在“国花杯”全国书画作品大奖赛获银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