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建筑创新奖”由建设部设立,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实施,日常管理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设立该奖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及其技术的健康发展。
“绿色建筑创新奖”分工程类和技术产品类项目奖。工程类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项目、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是指应用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具有重大创新、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
“绿色建筑创新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项目申报、初审和上报推荐。在此基础上,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发布结果。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司局、行业学(协)会人员组成。通过评审的项目获奖后,建设部将以公文形式公布获奖项目,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