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姓
倡[唱、誯、猖、倡、娼、?,读音作chàng(ㄔㄤˋ)]
一.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源于子姓,出自商王朝时期倡人,属于以职业称谓为氏。
在上古时代,以音韵发声而吟称之为“歌”,群人共歌为“乐”,领头唱歌者为“唱”,和歌者为“倡”、“叹”。因此,在殷商王廷宫内为君主唱歌取乐者,即领唱之人即称之为“唱人”、“倡人”;而和歌者们称之为“和人”、“咏叹人”,后世著名诗词中的词牌《咏叹调》即取该意。
据典籍《唐韵》、《集韵》、《正韵》等中记载:“唱,发歌也。倡,和也。”在典籍《诗·郑风》中记载:“倡予和汝。”在典籍《周礼·春官·乐师》中也记载:“凡军大献,敎凯歌,遂倡之。”而在典籍《礼·乐记》中注释得更明确:“壹唱而三叹。唱,发歌句也。三叹,三人从叹之耳。”
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在王宫为帝王君主且唱且舞的男乐人,称之为“娼”;且唱且舞的女乐人,称之为“妓”,统称为“娼妓”,男女娼妓,就是取悦于帝王国君的专职艺人,非指后世以卖淫为生的男女娼妓。倡作,往往是首唱之作品的代称。
如今指操色情行业男女者为“娼妓”,是假其男娼女妓以出卖肉体淫悦于嫖客以获钱财之意,属于假借之词。
在倡人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的官职或职业称谓为姓氏者,称倡氏,是古老的姓氏之一。
第二个渊源:源于职业,出自古代倡家后裔,属于以职业称谓名称为氏。
在古代,指从事音乐歌舞的乐妓人群族类为“倡家”,为职业称呼,后世有人蔑称为“娼家”,有明显的侮辱性含义。
汉朝时期的“倡”,是指能够荣耀地出入于天子诸侯的宫殿和权门之家,并在其宴席上表演歌舞和伎艺用以维持生计的职业艺人集团。这种职业集团是以家族为中心组成的,因而“倡”或“倡家”是指从事这种职业的家族。“倡家女”原本是出生在这样家庭,并继承其家庭事业的女子,其它的各种解释都是不确切的。
唐朝时期妓馆中的妓女,多是从贫苦人家买来或被歹人诱骗的良家女子,她们是极为不幸的。而汉朝时期的的“倡家女”利用其美貌和伎艺为武器以求得富贵,她们积极出入于天子诸侯和权门之家,献媚以求宠。
在汉朝时期的的“倡家女”中,有像汉武帝的李夫人和曹操侍妾卞夫人这样成为权贵们妻妾的人,汉朝的“倡家女”有成为统治者妻妾的可能,卞夫人就曾成为武宣卞皇后、皇太后。
汉朝的“倡家女”与唐朝妓馆中的妓女相比,是比较幸运的,至少与唐朝妓馆中的妓女的不幸形象是不同的。
“倡家”进入天子诸侯和权门之家献媚以求宠,导致统治者奢侈怠政,其淫乱卑贱的现象是存在的。但是在天子诸侯的宫殿和权门之家的宴席上追求奢侈的生活也是有可能的事,她们以歌舞和伎艺娱人耳目,受到天子和当权者们的宠爱,汉朝“倡家女”的境遇对她们本人来说,未必是不情愿的。
在文献《古诗十九首·青青河畔草》中吟道:“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在史籍《三国志·魏志·武宣卞皇后传》中记载:“武宣卞皇后本倡家,年二十,太祖曹操于谯纳后为妾。”
倡家在唐朝时期即已成为妓人的代名词。唐朝大家崔颢在《渭城少年行》中曾记述道:“可怜锦瑟筝琵琶,玉壶清酒就倡家。”而在《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五》中亦描写道:“这是掌书仙的故事,乃是倡家第一个好门面话柄。”
倡家的后裔子孙中,有以世袭职业称谓为姓氏者,称倡氏,后多改为昌氏。
二.分布:
今四川省的武胜县、台湾省的台南市、江西省的南昌市、贵州省的安顺市,辽宁省的盘锦市、阜新市,上海市,内蒙古,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地,均有倡氏族人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