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醒
王 醒 1917年出生于莱芜营子村。1937年9月,参加中共莱芜县委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莱芜县抗日动委会宣传员,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独立营指导员,莱芜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莱芜县政府团委书记兼民政科科长。1941年5月起,先后任新甫县委书记兼县长、新泰县委书记、莱芜县委书记兼县长。他在新甫、新泰、莱芜等县担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期间,在对敌斗争错综复杂的环境下,坚决贯彻党的决策,不畏艰险,英勇斗争,为开辟和建设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1949年2月起,先后任渡江南下干部大队大队长、浙江省绍兴专员公署副专员、绍兴地委书记兼专员、浙江省工业厅副厅长、华东水电工程局局长、浙江省电力厅厅长兼新安江工程局局长、浙江省水电厅党组书记兼厅长等职。1962年10月,任浙江省副省长兼绍兴地委书记。在“文化大革命”中长期受到林彪、“四人帮”的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71年底,任温州地委书记。1972年,赴阿尔巴尼亚任专家组组长。1973年7月,任中共杭州市委第二书记。1977年2月,任四川省电力局党委书记、西南电管局党组书记。1984年7月离休后在山东安置休养。1994年10月在济南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