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编辑师
规范职业资格,执行持证上岗
新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机构应当衽编辑责任制度,必须有专门的编辑人员对出版内容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出版内空的合法性。互联网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
职业定义:网络编辑是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互联网内容建设的人员
职业等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培训内容:基础知识 、信息筛选 、信息加工 、信息原创、受众调查 、论坛管理 、内容发布 、 网页制作
报考条件
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网络编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证书情况: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