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黎明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罗黎明,男,壮族,1956年12月生,广西来宾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6.11——1979.12,广西民族学院政 治系政治专业学习;
1979.12——1984.07,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党校教员;
1984.07——1986.04,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04——1987.10,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党委书记;
1987.10——1988.10,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1988.10——1991.09,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委书记;
1991.09——1995.05,广西忻城县委书记;
1995.05——1998.12,广西柳州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96.08—1998.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学习;1997.05—1997.11 挂职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商信贷部副主任);
1998.12——2002.10,广西贺州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7.07—1999.07 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城市与环境学系区域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2.10——2003.0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
2003.04——2004.0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兼)(2003.02—2004.01 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4.04——2008.0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
2008.01——2009.1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会、党组成员;
2009.1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党组成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九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