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白日满地红
青天白日满地红是中华民国国旗,原型是革命党人陆皓东所设计中国国民党党旗青天白日,是中华民国的国家象征之一,起初孙中山希望以青天白日旗作为

中华民国的国旗,但因为有人提议青天白日极像日本国旗,而且无法表现出中国革命的本质,经过不断商议,由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提议,将陆皓东设计之青天白日旗置于红底旗帜的左上角而来,经国民政府立法定为国旗,并在北伐征战结束后颁行全国。《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六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旗上三色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同时亦代表中华民国以三民主义立国之初衷。时至今日,台湾地区仍以此旗帜为国旗、其邦交国及外交使节访问或遇特殊庆典等。
中华民国国旗由青、白、红三色组成,单就色彩而言,分别象征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以及民族、民权、民生之三民主义。若配合色彩的形状,青天则同时又象征中华民族的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白日象征光明坦白、大公无私的纯正心地与思想,十二道光芒形象征中华文化所传承的美德,即: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四维八德精神。
《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对国旗的制作规格有如下规定:
旗面之横度与纵度为三与二之比。 青天为长方形,其面积为全旗之四分之一。 长方形之青天中置国徽上之白日青圈及十二道白尖角光芒,其白日体圆心位于长方形青天纵横平分线之交点上。 白日体半径与青色长方形之横长为一与八之比。 青圈与十二道白尖角光芒之位置及尺度比例,准用关于国徽之规定。 其中左上角四分之一区的青天白日区块,则沿用该法规对国徽制作之规范
白日体圆心至白尖角光芒顶,其长度与白日体半径,为二与一之比。 白日与十二道白尖角光芒间之青圈,其宽度等于白日体直径十五分之一。 每道白尖角光芒之顶角为三十度,十二角为三百六十度。 白尖角光芒之上下左右排列应正对北南西东方向,其余均匀排列。 而搭配旗帜则必须使用白色旗竿,配上金黄色泽的圆顶。
青天白日满地红摆放时间
台湾自由地区街道悬挂节日
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即元旦;1月1日) 国庆日(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时间,台湾地区以辛亥革命爆发日定为国庆节) 台湾光复节(10月25日)(1945年国民政府根据在1943年举行的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同意战后台湾归还中华民国的协定,光复台湾) 蒋公(蒋介石)诞辰纪念日(10月31日) 国父(孙中山)诞辰纪念日(11月12日) 行宪纪念日(12月25日)(圣诞节)
室内外悬挂
中华民国国军中山室 各级中央、地方政府机关、学校之正厅或司令台、礼堂暨庆典场所 各级公立、私立学校、民意机关(团体)、国军各单位、警察局、公司、学校 各政治团体(不分在野或执政) 台湾地区在海外之大使馆、办公室、协会、领土或是领岛。
使用状况
抗战之前
做为代表中国唯一的法定国旗,普遍的使用在公家机关及国民党单位,但直至抗战以前,中国民众对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认同感有限,这与当时的中国整体环境有关;而中国共产党则多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和中华苏维埃政府旗帜,至西安事变后,才开始普遍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抗战时期
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也多采用五色旗作为旗帜。只有汪兆铭的“南京国民政府”采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作为政府旗帜,旗帜上方一度加入“和平反共建国”六字,后来撤除。
光复后的台湾地区
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后,中华民国国旗在台湾地区开始使用并沿用至今,目前也是国际非官方场合用来标识台湾的旗帜。绝大多数的台湾人对中华民国国旗仍有认同感,也认定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代表中华民国和台湾的合法旗帜。一般来说,台澎金马地区的政府机关、公共建筑物或车站都会挂有中华民国国旗;每当国家有重大节日活动,国人也都会手持国旗参加代表对国家的认同。在国际场合尤其显著,台湾人参加国外聚会多会带着国旗。另外,尽管在英文中有时将中华民国国旗称为台湾的旗帜“Flag of Taiwan”,但在中文语法中,将中华民国国旗称为“台湾国旗”则可能会同时冒犯统独双方支持者。
在台湾地区,一般中、小学生每天朝会必须参加升旗仪式,对其并行标准或稍加改变的礼仪,同时以乐队伴奏,唱《中华民国国歌》或《中华民国国旗歌》。在解严后,部分人认为需要停止车辆等候时的授旗仪式,例如总统府前正对之凯达格兰大道,以及横向的重庆南路因升降旗漫长,且恰为通勤之尖峰时段,造成短暂交通堵塞,号志一致阻止车辆通行,而行人也受宪兵、警察拦阻,是每日的例行仪式。
现行台湾地区中华民国法律条文对国旗的使用时机、场合、地点、尺寸、摆设方式、原料选用有详细的规范,甚至为维护国家尊严,亦禁止变造国旗样式或添加图示等作为。
1949年后的中国大陆地区
中华民国38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大陆成立,并设计了五星红旗作为新的中国国旗。中华民国国旗在中国大陆被视作历史旧物。目前除了南京总统府、中山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历史电视剧等以外一般情况不许公开展示或使用。中国一些民间政治团体,如中国泛蓝联盟曾公开展示中华民国国旗。
世界各国
1970年代以来,多数国家相继承认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此后中华民国国旗不能在非邦交国的官方场合使用。但传统华人社区及国际非官方场合,仍有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国旗的情况。尤其在中华民国国庆双十节期间,传统华人社区都遍布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1990年代后期至2000年民主进步党开始执政,部分政治立场不同的海外华人社区团体开始改挂五星红旗,而支持泛绿的台湾侨民则使用“世界台湾人大会台湾旗”或“民主进步党党旗”,中华民国国旗的出现机会更少。
二战后的香港
香港自1842年后即为英国所统治,中华民国虽然在历史上不曾实际统治过香港,且英国于1950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多数香港民众对中国的认同下,中华民国国旗不时可见,港英政府并无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双十节、孙中山诞辰记念日等日子在香港亦经常可见到中华民国国旗。在1956年三合会发动的双十暴动就是因为中华民国国旗被撕去而引起的。
以往于调景岭等较多中华民国支持者聚居之处,可看到大量飘扬的中华民国国旗。但在调景岭拆除重建,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虽然未明文禁止中华民国国旗的公开悬挂展示,但是,普遍香港市民接受五星红旗为唯一的中国国旗,除了香港亲台团体(如神州青年服务社)聚会和少数游行活动外,公共场合已难看到中华民国国旗。
国际政治影响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对台湾地区的外交、政治干预,令“中华民国”一词鲜见于国际场合,几经台湾地区政府官方研讨后,曾采取各种名称以进入国际舞台,其中对中华民国国家或地区代表的称号变化甚多,而旗帜方面,则以“梅花旗”在运动场合最不受影响。因此,中华民国国旗在国际场所多被取代。
另民营的航空公司中华航空公司,早年在垂直尾翼漆上中华民国国旗(俗称“背国旗”),1970年代后在国际航线航权谈判上,常受到一些干扰,因此有些航线需由子公司华信航空代飞。1995年起,为确保能在香港主权移交后持续保有航权,改用中国水墨画风格的梅花为新商标,也不再“背国旗”。
国内政治影响
由于中国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的政治立场冲突,中华民国国旗在台湾的象征意义有些许改变。由于历史传承因素,中国国民党的党旗沿用过去革命军的青天白日旗,恰与日后确用之国徽一致,在过去一党治国的政治领域自然无所纷争,但1987年起因解除戒严,各政党陆续筹备或成立,国旗的历史意义因政治因素卷入今日政党竞争。
对于历史上传承自国家的中国国民党,虽在制度上并未完全延续掌管国家的独权,集会时仍会依照惯例竖立国旗,而民主进步党则经常仅用民进党党旗或“世界台湾人大会台湾旗”。双方曾因此以国旗、台湾旗帜作为爱国议题,引起政治骚动,亦曾于选举期间,辩论中国国民党是否应撤销与国徽相同的党旗。对于支持台湾独立者,如前台湾地区“总统”李登辉等人便建议废除中华民国国旗,但更改国旗势必触及修改《中华民国宪法》,不仅门槛高且争议不休,至今未能实现。
中华民国国旗的历程
革命的青天白日旗
光绪19年(民国前19年,1893年),革命先烈陆皓东在广州家中的“听涛阁”时,设计一面“青地、中有白日”的青天白日旗,预备作为革命的旗帜。
光绪21年(民国前17年,1895年),兴中会总部在夏威夷成立,孙文召集革命同志举行其首次干部会议,通过了以青天白日旗为革命军旗,此后多次起义皆以此旗为标帜号召,揭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义。
光绪26年(民国前12年,1900年),第二次革命时,郑士良举义于惠州,正式使用青天白日旗为军旗。
讨论未果
光绪32年冬(民国前6年,1906年),中国革命同盟会讨论国旗之形式,孙中山主张沿用青天白日旗,以纪念已牺牲之设计人及其他兴中会先烈;廖仲恺提议、并连同黄兴共同支持使用井字旗以表井田之意;另有人提出用金瓜斧銊式,以发扬汉族精神;用十八星式,以代表十八行省;用五色式,则可以顺应中国历史和文化之习惯。黄兴赞成用井字型式,认为青天白日旗不甚美观,且与日本旭日旗近似,为此,孙中山产生了加红色入青天白日旗的构想,使旗帜更加美观,并涵盖自由、平等、博爱三种意义。成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唯当时意见纷歧,国旗选用未解决而搁置。鉴于青天白日旗与日本国旗类似,且色彩过于单调,而产生了加入红色的构想。当时同盟会南洋分会副会长张永福之妻陈淑字(一说淑宗)依此构想缝制了四种国旗草案,其中的草案一即仿自美国国旗的设计,以五条红线作为青天白日旗的衬底。然而该草案始终未被采用。
国旗多次更易
武昌起义后,中华民国于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在南京肇建,临时参议院于1月28日成立。在讨论中华民国国旗的问题时,因各省革命军使用的旗帜并不一致,引起各省代表的争执。其中,湖北、湖南、江西省共进会使用铁血十八星旗,代表十八行省;江苏、浙江、安徽省的同盟会却使用五色旗,以红、黄、蓝、白、黑代表汉、满、蒙、回、藏族的共和;广东、广西、福建、云南、贵州省则沿袭同盟会传统,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陈炯明在惠州举兵时曾采用井字旗,会师广州后,未再使用。
1912年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议决临时政府仍设南京,并电袁前来受职,在未受任前,政务仍由孙总统继续执行。2月20日,临时参议院经激烈辩论定以五色旗为国旗,铁血十八星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井字旗为元帅旗(方蓝井白)及副元帅旗(方白井蓝),并咨请总统颁行,孙中山先生认为五色表示五族取义不确,将五色上下排列亦不平等、仍有阶级,未可遽付颁行,遂函覆参议院可俟诸民选国会成立后,再经由国民公开表决。
参议院准袁世凯在北京受职及宣誓后,袁于1912年3月10日在北京正式就第二任临时大总统;4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解任,4月2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迁往北京。
5月10日,参议院讨论国旗统一案;5月14日,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海军旗不变,商旗适用国旗;6月8日,此案由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施行。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以五色旗乃前清官旗、五色代表五大民族之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及五色上下排列违背五族平等等理由反对五色旗,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但北洋政府为当时统治全国的政权,五色国旗仍然广受认同。1924年6月3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1925年,国民政府于广州成立,次年进行北伐,所到之处皆竖青天白日满地红旗。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结束,统一中国大陆各省,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统一始用于全国各地,国旗的认同逐步建立。但在1936年,国学大师章太炎逝世的时候,只愿以五色旗覆盖,不承认青天白日旗。
1946年12月25日,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将国旗入宪。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于北京建国后,采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确定的五星红旗作为其国旗,退守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则继续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此后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仅于中国台澎金马地区普遍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