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刚

马三刚,男,回族,1954年7月出生,宁夏西吉人,1984年10月入党,1971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71年:西吉县将台公社工作。
1971年—1974年:中央民族学院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74年—1975年:西吉县西滩中学教师。
1975年—1984年:西吉县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
1984年—1987年:西吉县法院副院长、院长。
1987年—1988年:西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88年—1994年:西吉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 。
1994年—1997年:西吉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7年—2000年:固原地区行署副专员。
2000年—2002年:自治区水利厅党委书记。
2002年—2003年:自治区纪委副书记。
2003年—2006年: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2006年—2007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检察长。
2007年—2008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8年1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