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豪
李硕豪:男,汉族,生于1964年7月18日,甘肃秦安人。兰州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兰州交通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会员、甘肃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专家组成员(曾任副组长)、甘肃省教育学会理事。1989年毕业于西北师大教育系,获教育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获教育学硕士学位,2007年在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是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第六届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材奖获得者,2005年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是甘肃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曾于2000年任河西学院教育系副主任;2001年任河西学院教务处副处长;2004年至2007年7月任河西学院教务处处长,教务总支书记。曾先后5次获得过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甘肃省高校优秀社科奖。出版学术著作2部,在国家权威、中文核心、公开出版刊物发表论文50篇,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1篇,有14篇论文先后被《新华文摘》、《高教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高等教育》等权威二次文献全文转载或摘录。有19篇论文被引用102次。主持和参与过9项科研课题,其中,承担并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
自1989年以来,承担《普通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管理学》等课程教学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基本理论和高等学校管理。主讲的《教育学》课程曾获河西学院教学优秀奖。
自2001年以来,承担河西学院从专科教育向本科教育的转型任务,亲自论证落实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提出了一整套本科教学思想并落实到制度层面和管理过程中;制修订教学规章制度70多个;先后4次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落实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直接组织指挥河西学院的迎评促建工作,顺利通过了甘肃省教育厅对河西学院的合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