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生
李兆生(1935-),侨眷,福建南安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投身“两个文明”建设,表现共产党员的先锋、表率作用。贯彻、执行侨务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侨务工作,保护华侨权益,争取侨资,鼓励、提高华侨捐资建设祖国、建设家乡的积极性,收到巨大的成效。尊重侨意,爱惜侨力、廉洁奉公,事业为重,深得华侨的信任。退休后任芙蓉基金会理事长,以身作则,勤奋。敬业、认真负责。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公益建设事业中继续发挥余热,取得显著的成绩。从1991年至1998年共争取侨资一亿多元投入公益建设,主要有:建设南安国光中学、四所国专小学、石井厚德中心小学、七所幼儿园、新建泉州市光前医院一所、南安市成人中专一所,建设李成智公众图书馆、图书馆基金大厅、南安美术馆、画院等教育、文化、医疗用房70余座,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建设桥梁二座,铺筑公路,村路总长12公里,水泥路百十万平方米;捐建南安青少年宫,南安四中实验楼,资助体育馆建设,捐赠希望工程和老年人福利事业,成绩显著。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
男,1937年2月生,广东德庆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委,贺州地区工委主任,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3年至1997年间,历任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副书记、书记,广西梧州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专员、地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曾在省以上报刊发表过多篇文章;1956年由于工作成绩优异,被授予广西省先进统计工作者称号;1990年在全地区组织实施百万亩杂交水稻大面积高产作出突出贡献,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994年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民族地区进步显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1995年梧州地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农村初级电气化达标地区,被授予“农村电气化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