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串铃法
明代中叶政府为整顿代役岁费收解手续;在北方推行闻赋役改革办法,与“一条鞭法”同时施行,隆庆初北直隶、山东等处在实行一条鞭法后,还改进收解办法,主要内容为:征收不管解运,解运不管征收,使收、解分离,总收以后按原有各项名目分别留存、解运,称一串铃。山东曹县自万历四年(1676年)实行一条鞭法后,因里甲又生流弊,改用每年佥派两甲(一正一副)应役的办法,亦称一串铃。
明代中叶政府为整顿代役岁费收解手续;在北方推行闻赋役改革办法,与“一条鞭法”同时施行,隆庆初北直隶、山东等处在实行一条鞭法后,还改进收解办法,主要内容为:征收不管解运,解运不管征收,使收、解分离,总收以后按原有各项名目分别留存、解运,称一串铃。山东曹县自万历四年(1676年)实行一条鞭法后,因里甲又生流弊,改用每年佥派两甲(一正一副)应役的办法,亦称一串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