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华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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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华:男,1965年9月出生,大专,浙江淳安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入党。

1986年8月,淳安县科委工作;

1988年4月,淳安报社副总编;

1990年7月,淳安县委办公室秘书;

1991年7月,淳安县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5年10月,淳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2月,淳安县文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2001年9月-2001年12月杭州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年11月,淳安县委办公室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3年1月,淳安县十一届县委委员,县委办公室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6年12月,当选为中共淳安县委常委。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该同志一直从事诉讼工作。9年来,主办了150多起刑事案件,如2006年5.5网吧爆炸案,合肥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2006年10多位合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30多位同行观摩了由他出庭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观摩示范庭,高度评价道:“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敏捷、论辩有理有据,闪现出很多亮点”。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合肥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4、2005年先后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省级优秀公诉人”。第五届"安徽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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