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法学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一个分支,由凯尔森首创,以实证主义哲学、新康德主义和19世纪奥斯丁的分析法学为其哲学基础和理论渊源。又称规范法学或概念法学。
它的研究对象为关于实在法的一般理论。即,“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其核心内涵是以法律规范为中心。
它的研究方法仅仅是对法律规范进行逻辑分析和逻辑操作,而不研究法律和经济、政治、道德或心理等因素的关系。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一个分支,由凯尔森首创,以实证主义哲学、新康德主义和19世纪奥斯丁的分析法学为其哲学基础和理论渊源。又称规范法学或概念法学。
它的研究对象为关于实在法的一般理论。即,“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其核心内涵是以法律规范为中心。
它的研究方法仅仅是对法律规范进行逻辑分析和逻辑操作,而不研究法律和经济、政治、道德或心理等因素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