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利。军人担负着捍卫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使命,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是对军人职责的侵犯,最终会导致军人的职务无法行使,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妨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非军职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军人依法执行公务且自己行为会造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结果,仍然放任或希望其发生。
对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罪的处罚:
刑法第368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