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林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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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林涛 女,1967年7月生,河南澄师人,大学文化,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法院民庭助审员,中国女法官协会会员,双鸭山市法学会员。在《双鸭山日报》上发表了《债权人会议的作用》、《离婚原因透析》、《他们为什么犯罪》、《确立后位继承制度的必要性》等文章,其中《试论新闻侵犯名誉权与正当舆论监督的界限》获双鸭山市宪法和人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并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民事二审也要注重调解》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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