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弥特·花沙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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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弥特·花沙纳:(公元1806~1859年),亦称伍弥特·华沙纳,字毓仲,号松岑、半圆,伍弥特·德楞泰次孙;蒙古正黄旗人。著名清朝大臣,丧权辱国之《天津条约》签约代表。

伍弥特·花沙纳是清宣宗道光年间二甲第十二名进士,散馆授编修。历官至吏部尚书、左都御史。

到了清文宗咸丰皇帝初期,清政府财政困窘,无力支付庞大的军费以镇压太平天国革命。伍弥特·花沙纳于清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农历10月继福建巡抚王懿德之后,奏请钞支,制法银钱钞币,胪列造钞、行钞、换钞之法三十二条,并敷陈用钞十四利。

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伍弥特·花沙纳奉命与陕西道御史王茂荫会同户部堂官议定,于同年6月及12月先后量词发行以银两为单位的官币和以制钱为单位的宝钞,以济急需。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伍弥特·花沙纳慑于洋人船坚炮利,主张清朝廷速成和局。

清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英帝国主义者借口广东水师在广州黄埔捕捉“亚罗”号船上的海盗,派兵进攻广州。法帝国主义者亦借口法籍天主教神甫马赖在广西西林被杀,也出兵入侵。清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英、法两国组成联军,攻陷了广州。

清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后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同年5月,慈禧太后派出钦差大臣瓜尔佳·桂良、伍弥特·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天津条约》。之后,伍弥特·花沙纳又复赴上海,会同两江总督何桂清与英、法、美诸国议定通商税则,签订了帝国主义列强称之为“终于敲开了东方大门”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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