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知道我是谁

【书 名】《不必知道我是谁》
【作 者】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1972年。1994年毕业于四川自贡师专中文系,职业DJ。曾担任江苏《少年文艺》编辑,现在镇江人民广播电台节目部担任主持人,“花衣裳”网页版主,十四岁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小说100多万字
【内容简介】女生玫瑰美丽聪颖,中考的压力,母亲的再婚,这一切都使她倍感孤独和惶恐,开始沉迷网络世界寻求安慰,由此邂逅了网友:“小蛮子”,并陷入虚幻的网恋不能自拔……在十六岁花季年华中,玫瑰和同学莫丽、多米等演绎了一系列温婉浪漫而又格外有趣的校园故事。本书是《QQ兄妹》的姐妹篇。小说以奇妙的笔法描绘了少女青春萌动的情怀,同名中篇小说曾荣登巨人杂志“最受读者欢迎奖”榜首。
【章节概要】第一部分:
我叫玫瑰,苏玫瑰。世界上再找不到比这更土的名字。懂事之后,我曾为这名字痛哭过整整三小时,哭得我妈妈终于下决心要带我去派出所改名字。她拉着我的手眼泪汪汪地说:"这是爸爸留给你的最好的礼物,可是玫瑰,你看你竟然不喜欢它。"哦,爸爸。我问妈妈:"爸爸为什么要给我起这样的名字?"妈妈指着窗外说:"你出生的时候,玫瑰开得满园,爸爸希望他的小女儿一生都像玫瑰一样美丽。"也许我真的可以一生像一朵玫瑰一样的美丽,可惜,爸爸却永远也看不到了。在我五岁那年,他就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把眼泪收起来,从那以后,没有再提改名字的事。就这样,一直读到了初中。
第二部分:
进厨房端菜的时候,妈妈压低声音对我说:"他这是过分宠你,你别没数。"我扁扁嘴:"谁领情?""你这孩子……"妈妈欲言又止,只轻轻叹息了一声。我懂妈妈的叹息。曾几何时,我是妈妈最大的骄傲,在失去爸爸的岁月里,我也是妈妈最大的安慰:既乖巧又听话,成绩年年拿第一。难怪妈妈和别人说起我的时候脸上的笑总是想挡也挡不住,称赞我的话让我都觉得肉麻。但现在的我让妈妈日渐失望。用妈妈的话来说,变得古里古怪。是的,我就是不能接受她再婚,不能接受一个陌生的男人要我喊他做爸爸,这是我的原则。
第三部分:
我退到池边看他们游,多米轻轻地托着莫丽的腰,莫丽穿了金黄色的泳衣,头仰在水面轻轻地笑,像条美人鱼。我有些感慨地看着,发现原来青春的仇恨真的很容易忘记,我想莫丽此时一定想不起多米曾用整人玩具让她丢脸出丑的事。不过有一点我和莫丽不一样,我是怎么也不可能让男生教我游泳的,我一定会觉得别扭极了,但……我突然又胡思乱想地想到小蛮子,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会有机会和他一起游泳。这种想像让我心酸,因为我知道这简直是奢望,我连他究竟是谁住在哪里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但如果是他,我问自己,你会愿意让他教你吗?我内心的渴望让我自己惊觉羞耻。
第四部分:
下了课是吃午饭,花晨拉了我拼命地跑。要是去晚了,排队时间长,中午就没什么可以休息的时间了。我们都是懂得这一点的,所以一到上午放学,满校园都是飞奔的学生,哪个老师要是留堂,通常会被骂足三天。等我们吃完饭回到教室,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小蛮子写给我的那封信了。小蛮子给我的信丢了!!天!我还没来得及看。花晨让我莫急,陪着我找了个遍。每本书一页页地翻过,信还是不见踪影,只有莫丽和多米的信提醒我小蛮子的信确实来过。我急得快哭出来。
第五部分:
仿佛一种习惯,我的故事,总在各种各样的女孩子身上流连。她们的成长,她们的爱情,她们甜蜜的伤口和迷惑的表情。我一直希望,可以牵着她们的手,陪着她们一起走过有一些孤单的日子,希望听到她们说:雪漫姐姐的故事,是一种安慰和鼓励。所以你看到的这本书,也是这样。其实我最想说的是,不要为她们偶尔的"不乖"而大惊小怪,女孩子的成长,往往就是在这短短的一瞬间。谢谢本书的编辑,她们在做书过程中对每一个细节的考虑和注重无疑让我的文字更加地有存在的价值和前途。谢谢我的好朋友辫子和美美。因为你们,我才有了更多坚持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内容抢先看】我叫玫瑰,苏玫瑰。
世界上再找不到比这更土的名字。
懂事之后,我曾为这名字痛哭过整整三小时,哭得我妈妈终于下决心要带我去派出所改名字。她拉着我的手眼泪汪汪地说:"这是爸爸留给你的最好的礼物,可是玫瑰,你看你竟然不喜欢它。"
哦,爸爸。
我问妈妈:"爸爸为什么要给我起这样的名字?"
妈妈指着窗外说:"你出生的时候,玫瑰开得满园,爸爸希望他的小女儿一生都像玫瑰一样美丽。"
也许我真的可以一生像一朵玫瑰一样的美丽,可惜,爸爸却永远也看不到了。在我五岁那年,他就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把眼泪收起来,从那以后,没有再提改名字的事。就这样,一直读到了初中。
上了初中后我有了好朋友,很巧,她的名字叫莫丽。第一次见面,她就笑嘻嘻地对我说:"你叫玫瑰,我叫茉莉,我们是两朵花儿啊。"一边说还一边捧着两只手,做出一个花的手势来,可爱得要了命。
有了莫丽,生活就多出来许多的快乐,我们俩家隔得不远,她喜欢来找我玩,在我们家门外大喊我的名字:"玫瑰,玫瑰,玫瑰快出来啊!"
我们住的是平房,我家很穷,可是莫丽一点儿也不嫌弃我。和无数相亲相爱的女生一样,我们一起逛街,翻明星杂志,听歌上网,到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背贴着背读英语单词。日子像水一样地流过去,一眨眼,就初三了。
再也没有比初三更糟糕的时光。我们开始没日没夜地温习功课,忙得没有时间去看天是蓝的还是灰的,忙得端起饭盒只知道把饭菜往嘴里塞,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就在这忙忙碌碌的日子里,妈妈却忽然告诉我一个让我不知所措的消息:她要结婚了。
那个男人姓叶,妈妈让我叫他叶伯伯。我看了他一眼,拿着英语书和小板凳一个人坐到了院子里。妈妈在烧菜,菜很香,可我恨不得把鼻子堵起来。没过一会儿他过来了,没话找话地说:"玫瑰,在看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