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新民
宋新民,1949年12月出生于湖北浠水县,1969年2月参加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学院政治系,同时留校工作。先后在校纪委办公室、体育系、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部任职,2004年3月调任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在华中师范大学历次党代会上被选为第五届党委委员,第三、五、六届纪委委员。在校长期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兼任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的教学,1994年被评聘为副教授。参加编写《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副主编)、《新编入党积极分子教程》等教材和《知识经济概论》等著作10余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其中2001年在《社会主义研究》上发表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必须抓好党风》一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全文转载。熟悉、热爱党务工作,多次被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宋新民,男,副教授,长期从事管理学教学和科研及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先后担任甘肃省教育管理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理事,甘肃省教育学会理事,主编和参编教材专著6部,公开发表论文20多篇,有5项成果分别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及厅级、学会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