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邦奇
张邦奇,1484年—1544年,明朝政治人物。字常甫,号甬川、兀涯,浙江鄞县人。与张时彻为叔侄亲戚,又同为南京尚书,故二人有“叔侄尚书”之谓。
经历参见《明史·张邦奇传》
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进士第,由庶吉士授检讨,出为湖广提学副使,参与《孝宗实录》的编写修订。
正德十年(1515年),任湖广提学副使,任上修缮了明山书院、岳麓书院、崇正书院。
之后,历职有四川提学、福建提学、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
明世宗时,历职南京国子监祭酒、吏部右侍郎(嘉靖九年,1530年)、吏部左侍郎并代理尚书职(1531年)、南京吏部尚书,终仕南京兵部尚书。
嘉靖十六年,执掌翰林院事。嘉靖十七年,任会试主考官,《玉牒》纂修官。十八年,任太子宾客,充日讲官。后进礼部尚书,以母亲年迈改任南京兵部尚书。
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定。
为学以程朱理学为宗,以涵养为事;与王守仁多有往来,为好友,但思想多有不合。
著作《释国语》
《大学传》
《中庸传》
《甬川史说》
《学庸传》
《五经说》(易说》、《诗说》、《书说》、《春秋说》)
《兀涯西汉书议》
《环碧堂集》
《纾玉楼集》
《四友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