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爱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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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爱民,男,1970年1月8日生于河北晋州,汉族。

最高学历 法学博士。

现 职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 知识产权法学、电子商务法学。

个人简历:

1970年1月出生于河北晋州。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93年-1996年在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工作;199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2005年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工作,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博士后出站。2002年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晋升为教授,2006年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社会兼职:

广西知识产权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法研究所信息法中心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科带头人;重庆市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

齐爱民博士是我国较早研究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的学者之一,在网络与电子商务法领域,齐爱民博士策划和合作主持丛书三套:《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陆续出版)、《金融电子化法律问题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陆续出版)和《二十一世纪社会信息化立法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陆续出版)。其2002年出版的《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提出了广义电子商务法学说。同年出版的《网络金融法》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列为珍藏版。起草的“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建议稿”已公开发表(《河北法学》2005年第5期),并报送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在《武汉大学学报》、《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著作三十余篇(部)。2004年,获广西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省部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项。

齐爱民博士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和国内立法。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顾问出席2002年10月14日到18日在维也纳举办的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第40届大会——电子订约公约大会,并做大会发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学者稿)的起草工作中,作为专家组成员之一,负责起草第七章;参加我国第一个电子交易条例《广东电子交易条例》的专家鉴定与修改工作;参加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的专家征询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接受商务部邀请,对《APEC隐私权保护原则》提供专家意见。2005年5月应美国商务部邀请为《APEC隐私保护原则》在中国的实施提供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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