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
季明(1911—1964) 原名季步飞、季崇鹏、季雨时。江苏江阴人。1928年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在上海法政大学学习时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
期到山东,历任华东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渤海区党委社会部副部长、行署公安局
副局长,淄博特委委员、社会部部长、公安局局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历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副部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
副厅长,山东省工业厅机械工业处副处长、技术处副处长,山东省机械学院教务长
等职。 1952年在“三反” 运动中被开除党籍,逮捕判刑。1961年12月重新入党。
1962年任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 1964年病逝。1981年4月中共山东省委
为其平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