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竞争市场理论
可竞争市场理论(theTheoryofContestableMarkets)又叫可竞争性理论(ContestabilityTheory),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981年12月美国著名新福利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William.Baumol)在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上作了题为“可竞争市场:产业结构理论的一次革命”的发言。1982年,鲍莫尔与美国西北大学教授潘扎尔(Panzar)、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威利格(Willig)一起出版了《可竞争市场与产业结构理论》一书,标志着系统化的可竞争性理论的形成。可竞争性理论在价格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方面都提出了极具创新意义的见解,在西方学术界引起较大的反响,并对政府规制体制改革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该理论认为良好的生产效率和技术效率等市场绩效,在传统哈佛学派的理想的市场结构以外仍然是可以实现的,而无需众多竞争企业的存在.只要保持市场进入的完全自由,只要不存在特别的进出市场成本,潜在竞争的压力会迫使任何市场结构条件下的企业采取竞争行为.
该理论建立在三个假设条件基础之上:
1、进入是自由的,没有限制的。进入者能够立即复制并完全代替人和现存的企业。
2、进入是绝对的。在现存企业做出任何价格回应之前,进入者能够迅速地确立自己的地位。
3、进入是完全可逆的。退出也是完全自由的,不用牺牲任何代价,沉没成本(Sunk Cost)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