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物灾害
林业生物灾害是由于极端的自然、人为因素或者它们的共同作用,使森林生态系统能量交换、物质循环、信息传递的有序状态遭到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失衡,少数生物抢占生态位,森林资源遭到破坏,造成林业生物灾害。林业生物灾害包括森林植物感染病虫鼠害、有害植物侵入和野生动物感染疫病等。
林业生物灾害具有一般生物灾害的共同点外,还具有周期性、受灾面广、危害的间接性和严重性等特点:
(1)周期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群具有一定的消长周期,其危害性也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由于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与其生长环境密切相关,不同的有害生物、同一种有害生物在不同地区期表现的危害周期都不相同,因此,林业有害生物的周期性主要表现在单虫种的区域性上。
(2)受灾面广。林业灾害受体涉及整个陆地生态系统,“十五”期间,我国年均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面积867万hm2,相当于同期森林火灾面积的50倍,年经济损失高达880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156亿元。
(3)危害的间接性和严重性。林业生物灾害不象其他灾害那样来得突然、激烈,对人的感官刺激、心理冲击大,它的危害一般是渐渐的、间接的,容被人忽视。但是,林业生物灾害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于危及人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