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档案馆
成都市档案馆是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成都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馆址位于成都市清江东路280号,占地18.75亩,馆库建筑高16层,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造型别致,馆区内草坪碧翠,榕树、棕树、桂花树四季常青,环境舒适宜人。馆区地处城市的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区,远离易燃易爆物,无污染腐蚀气体,无架空高压电线通过,空气清新,安全宁静,为档案的永久保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档案馆库房面积5092平方米,现有成都市、原温江地区馆藏档案437个全宗48.27万卷(件),其中建国前134个全宗15.33万卷,建国后303个全宗32.94万卷,总排架长度7240米,包括纸质、缩微胶片、录音、录像、影片、照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内容丰富。
档案馆通过借查阅、史料出版等多种形式为社会提供利用。此外,展览也是一种重要的形式。近年来,档案馆利用馆藏史料先后举办了《成都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展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六十周年展览》、《成都之最展览》、《成都市外事礼品展》、《成都市票证展》、《老成都档案资料展》等展览,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适应政务公开的需要,档案馆建立了旨在方便普通市民查阅和利用政府的现行公开文件资料的“成都市现行公开文件资料利用中心”,中心于 2002年9月4日正式对公众开放。
成都市档案馆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
(配档案馆主楼彩色图片、群众参观展览照片、库房照片等)
机构编制:
成都市档案局(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市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和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的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对外业务处部主要有:
1.政策法规处
起草地方性档案法规和档案行政规章草案,审查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档案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档案人员的培训;指导和配合办好档案专业教育、档案高等教育及协助办好电大、函大档案教育;负责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科研项目的选定申报和档案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2.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
监督、指导全市综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文化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组织、指导档案馆(室)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档案管理等级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指导全市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编制、审定、检查、管理全市档案馆库建设。
3.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
监督、指导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开发区以及各种专门档案馆的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科技、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及其档案管理的等级评审工作;监督、指导全市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人事处
除负责局(馆)人事工作外,负责全市档案专业初、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4.接收整理部
接收、征集应由市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资料;整理、鉴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馆藏档案;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
5.档案保管利用编研部
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负责档案利用的接待、咨询,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建立和维护全市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完善馆藏档案检索系统;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纂与公布;负责档案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代存不进馆单位或个人的档案。
6.档案保护技术部
对进馆档案和馆藏档案进行消毒、杀虫、防霉处理;负责档案库房温湿度和档案霉变、虫害的检测;对破损档案和字迹褪变档案进行修复等技术处理;开展档案保护技术及延长档案寿命的研究。
7.档案现代化管理部
制定全市档案现代化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档案部门运用高科技手段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负责全市档案信息网络的建立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