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仚生

中共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市长董仚生,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江西宜丰人,1984年2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
1980.09——1984.07,江西财经学院农业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学习;
1984.07——1985.04,江西省宜丰县同安乡政府副乡长(其间:1984.10—1984.12江西省南昌市委党校学习);
1985.04——1986.04,共青团江西省宜丰县委副书记;
1986.04——1988.05,共青团江西省宜丰县委书记(其间:1987.02—1987.07江西省委党校学习);
1988.05——1992.10,共青团江西省宜春地委副书记;
1992.10——1995.01,江西省高安市(县级)政府副市长(其间:1994.10—1994.12江西省宜春地委党校学习);
1995.01——1996.06,江西省高安市(县级)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1996.06——1996.12,江西省高安市(县级)委书记;
1996.12——2000.08,江西省宜春地委委员、高安市(县级)委书记(其间:1997.09—1998.07 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1997.09—2000.07 中央党校研究生部法学专业学习);
2000.08——2001.01,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安市(县级)委书记;
2001.01——2003.02,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2——2006.11,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6.11——2006.12,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政府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2006.12——2008.03,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8.03——2008.04,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
2008.04——2008.05,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08.05——,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1]。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编制、监察工作。
第十二届中共江西省委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