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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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作为交通部派驻辽宁省,负责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国际公约,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辽宁省沿海、港口及沿海6个地市辖区内河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航海保障等行政执法职能。

辽宁海事局是国家正厅级行政单位,机关内设15个处室,下设营口、大连、丹东、锦州及葫芦岛5个海事局和26个海事处,另设有6个局属单位。拥有近千人的队伍和16艘巡逻船艇,固定资产3亿多人民币。

辽宁海事局海上辖区是从点A到点B连线以东,纬度线38°30′00″N以北和海岸线之间的我国水域。

A:40°00′00″N/119°56′00″E

B:38°30′00″N/120°20′00″E

辽宁海事局管辖区域内,海岸线长2292公里,海域面积6.1万平方公里,有鸭绿江等通航河道428公里,水库、渡口122个。辽宁省是个航运大省,有大连、营口、丹东、锦州和葫芦岛等多个对外开放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100多个,每年进出港船舶数十万艘次,货物年吞吐量2亿多吨,集装箱吞吐量200多万标箱,旅客运输量600多万人次。省内有航运公司300多家,登记注册船舶近2千艘,在册船员5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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