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干

1.刘忠干(1896──1989)汉族,山东潍坊人。保定陆军军官学校五期毕业。历任东北军营长、团长、旅长,平津卫戍司令部少将参谋长、东北陆军第五十一军中将参谋长、中将副军长、重庆军事委员会中将参议、第一战区长官公署参议。解放后任华北区行政委员会工作员、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工作员、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
2.刘忠干男,1934年4月生,四川资中人。中共党员。1954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现任北京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淀书画院院长。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从实际出发,提出一整套办学思路。在办学指导思想上,提出“坚持改革,全面规划;分类指导,整体优化;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的24字指导方针。在更新教育观念上,提出树立“海淀教育意识”,开创一流的工作局面。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上,提出“以德育为首,以教学为中心,以体育为基础,加强美育和劳动教育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格局。在学校管理方面,提出“三严”、“三抓”、“四管”的要求。立足于办学的基本建设,提出狠抓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建设,制度建设。两次被评为北京市教育先进区,为1996年评为全国教育先进区打下基础。主编《教育十年春》(光明日报出版社);先后在《教育研究》、《北京教育》、《普通教育宏观管理经验》等书刊发表《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中小学的培养目标,全社会应有统一的认识》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