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智强
胡智强 安徽省石台县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哲学、法理学、经济法、民商法、宪法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0年以来,参与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司法部课题研究。主持中宣部理论局《社会制约权力与社会和谐》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项目《安徽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研究》的研究工作,参与多项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项目的研究。先后在《法学》、《现代法学》和《当代世界和社会主义》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
胡智强 安徽省石台县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以来,主要从事哲学、法理学、经济法、民商法、宪法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0年以来,参与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司法部课题研究。主持中宣部理论局《社会制约权力与社会和谐》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项目《安徽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研究》的研究工作,参与多项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项目的研究。先后在《法学》、《现代法学》和《当代世界和社会主义》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