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概况资格鉴定:人力资源管理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的职业之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管理工作。经统一培训,并经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该证书用以证明持证者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资格,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可享受相应津贴。
考试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培训目标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系统培训学习,帮助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人员熟悉本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取得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考试内容(1)基础知识:劳动经济学、劳动法、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大专业知识与技能系统。
(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考试与鉴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及答辩)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评审100分。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