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朝官
唐宋称在常朝日能朝见皇帝的高级官员为升朝官。或称朝官、常参官。在唐代,凡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天参见皇帝,为常参官。宋初以在京文武官无职事者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宋神宗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后,门下省起居郎以上,中书省起居舍人以上,尚书省侍郎以上,御史台中丞以上官,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
唐宋称在常朝日能朝见皇帝的高级官员为升朝官。或称朝官、常参官。在唐代,凡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天参见皇帝,为常参官。宋初以在京文武官无职事者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宋神宗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后,门下省起居郎以上,中书省起居舍人以上,尚书省侍郎以上,御史台中丞以上官,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