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策岛
据洞头县志“洞头无人岛”一栏中记载:北策岛,在半屏山以南,北距县城北岙镇7.4公里,长1.10公里,宽0.75公里,面积0.835平方公里,最高海拔158.20米,岸线长4.98公里。
北策岛是一个无人居住岛,位于大瞿岛以东,南策岛、东策岛以北,半屏岛以南。解放前永嘉几位渔民在这儿张网,季节性居住在北策岛,久而久之,他们认为这个无人岛就是他们的领地。由于洞头解放了三次,1952年1月15日洞头全境最后一次解放。永嘉早于洞头解放,据说永嘉人在洞头解放之前并办理了土地证,而洞头当时只是玉环县的三盘区。
洞头解放后,归属玉环县,当时分大门区与洞头区,并没有在意北策岛的问题。之后洞头经过建县撤县并归温州鹿城,重新建县,这个问题似乎也没有引起大家注意。
洞头开始五岛相连,半岛工程的运作时,北策岛也在别人不注意时,有人来居住了。现在北策岛建了一个小型码头,有两间两层的砖混结构的新房子,还有水井、发电机房。近几年来有派专人来守护。
听南策岛的居民说,是永嘉县政府出钱建造的。但可以肯定的守岛人不是洞头县政府所雇用。
另据《洞头县志》的建置区划里记载,清雍正六年(1728)置玉环厅后,今洞头县境划归玉环厅为第二十都。据光绪六年(1880)《玉环厅志》记载:“第二十都辖村九:黄大岙、铁炉头、三盘、状元岙、沙角、豆腐岩、灵昆、当铺基、大门”。(灵昆,今属温州市瓯海区)当时的二十都包括今洞头境内的大门、状元岙、花岗、大三盘、洞头等住人岛、鹿西岛亦隶玉环厅,但不属二十都;小门岛属乐清县;霓屿、半屏、北策等岛属永嘉县。
民国22年(1933)鉴于县治与辖区距离甚远,“交通不便,施政管理亦极困难”,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并报中央内政部备案,将玉环县第四区所辖的灵昆岛和永嘉县所辖之霓屿、半屏(故称“喜儿头”),北策(故称“卜策岛”)等对换管辖。对换后的的霓屿、半屏、北策等岛属第四区(今洞头境当时为玉环县第四区)。
有角闪辉长岩主要分布在北策岛中部,岩石呈淡绿色、暗绿色,出露面积1.13平方公里,理论成荒率可达40%,估算资源量46.8万立方米,是理想中档板材荒料基地;钾长花岗岩主要分布在双朴乡隔头,岩石呈酱肉红色,中-细粒结构,出露面积0.25平方公里,理论成荒率35%,估算资源量29.8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