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
充分就业
Full employment /ful im'plɔimənt/
充分就业指包含劳动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都能以愿意接受的价格参与生产活动的状态。如果“非自愿失业”已消除,失业仅限于磨擦失业、结构性失业和自愿失业的话,就是实现了充分就业。一般认为充分就业不是百分之百就业,充分就业并不排除象磨擦失业这样的失业情况存在。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存在4%~6%的失业率是正常的,此时社会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状态。
一个有多重含义的经济学术语。历史上曾被用于描述不存在(或仅存在最少量)非自愿失业情况下的就业水平。今天,经济学家用最低可持续失业率[lowest sustainable rate of unemployment( LSUR)]概念来描述可以长期持续的最高的就业水平。
在一定的货币工资水平下所有愿意工作的人都可以得到就业的一种经济状况。充分就业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I936年在其著作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范畴。凯恩斯认为,充分就业是由有效需求决定的。如果有效需求不足,从而造成非自愿性失业,社会即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就业与某些失业现象的存在并不矛盾,如摩擦性失业和自愿性失业,这两种失业都是正常的,只有非自愿性失业才是真正的失业。只有非自愿性失业消失,社会才算实现了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是社会经济增长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要实现充分就业,政府必须加强经济干预,力求达到或维持总需求的增长速度和一国经济生产能力的扩张速度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