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婚
原始社会群婚的低级形式。19世纪还流行于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中,故亦称“澳大利亚级别婚”。
其特点为:一个部落划分为若干婚姻级(二、四、八级不等),严格按照一定的规则通婚,每个级别内部以及通婚级别以外的性关系受到禁止。一个级别的每个男子生来就是另外某一与之通婚级别每个女子的丈夫,而后者生来也是前者的妻子。
在婚级部落中,子女就被排除在父母所在的级别中,从来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及同胞兄妹、姐弟间的性关系。婚级愈多,禁婚的范围愈扩大,集团内通婚的范围就愈缩小。其作用在于进一步阻止近亲婚配。
原始社会群婚的低级形式。19世纪还流行于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中,故亦称“澳大利亚级别婚”。
其特点为:一个部落划分为若干婚姻级(二、四、八级不等),严格按照一定的规则通婚,每个级别内部以及通婚级别以外的性关系受到禁止。一个级别的每个男子生来就是另外某一与之通婚级别每个女子的丈夫,而后者生来也是前者的妻子。
在婚级部落中,子女就被排除在父母所在的级别中,从来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及同胞兄妹、姐弟间的性关系。婚级愈多,禁婚的范围愈扩大,集团内通婚的范围就愈缩小。其作用在于进一步阻止近亲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