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国建
“六年国建”(1991年-1997年),全名为“国家建设六年计划”,为台湾当局于1990年代初期提出的“国家”整体建设之一。
“六年国建”为台湾当局的“国家”长期经济计画中的一环,被视为接续蒋经国「十年经济建设计划」,总金额为八兆二千亿元,其中五兆二千亿元为公共投资金额,但是在“行政院”提请“立法院”审核预算时,由于“行政院长”郝柏村的背景加上六年“国建”的预算过于庞大,必须大量举债,规模比之蒋经国的十大建设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在野的民主进步党曾经强力杯葛,甚至连国民党的王建煊也有持有异议,“经建会”主委郭婉容则强力主张财政没有问题,部分学界人士认为是“好大喜功”之举,“立法院”民进党团甚至于因此多次与郝柏村发生冲突。
1993年2月郝柏村下台,连战继任为“行政院长”,内阁紧急检讨改进,停止大部分六年“国建”计划,维持近3年之久的六年“国建”至此草草收场。六年“国建”其规模之庞大,总预算之巨额,不管在当时或今日,皆属惊人之举,亦不难从中看出军人色彩浓厚的郝内阁好大喜功本色。
影响六年国建率先开启了台湾财政赤字之大门,1991年至1993年度间公债发行依序为1,450.03亿元、3,1290.03亿元及3,408.86亿元,到了1995年度各级政府债务总余额高达2兆3千亿元,从此再无收敛的迹象。